甘肅2017疾控中心實驗室設計建設規(guī)范
admin 2020-04-07 10:55:42 閱讀
本公司疾控中心實驗室設計前提: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選址,應在執(zhí)行國家有關政策與節(jié)約投資的前提下,充分考慮便于服務社會,避免對外界產生不安全影響以及防止外界不良干擾等要求。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宜一次規(guī)劃,根據(jù)財力可能一次或分期建設。由于實驗用房專業(yè)性強,功能特殊,同時具備一定的生物(如病毒、細菌)、化學(如各種有毒物品)、物理(如放射物)安全性,對建筑結構、通風、空氣調節(jié)、水電、人流、物流等有特定要求,因此,實驗用房不宜與其他功能用房混建。
對于毒理(包括動物房)、理化、微生物等不同類別的實驗建筑,由于實驗內容與安全特點不同,如:毒理(包括動物房)實驗室具有惡臭氣體散發(fā),微生物實驗室具有生物安全隱患,理化實驗室具有化學有害物產生等,需避免相互交叉污染或干擾;同時,由于不同類別的實驗建筑對室內空氣環(huán)境的工藝性要求不同,如:動物房通常需要進行全面凈化,理化實驗室普遍需要有效通風等,需設置具有相應特點的工程管網,微生物實驗室中許多用房需要設置負壓或進行凈化。因此,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筑宜采取分散布局形式,不同類別的實驗建筑宜獨立設置,如分別設置毒理樓、理化樓、微生物樓等。
在總平面布局時,由于實驗室常有不良氣體排出,因此實驗用房宜設置在當?shù)叵募咀钚★L頻的上風向,并根據(jù)各類實驗用房排放的氣體特性以及對環(huán)境污染程度的大小,從上風向向下風向,宜按照毒理、理化、微生物依次排列,以降低對其他建筑物內空氣的污染。
本公司疾控中心實驗室建設一般規(guī)范: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筑設計應以科學合理、安全衛(wèi)生、經濟適用、環(huán)保節(jié)能為原則,同時滿足周邊環(huán)境與城鎮(zhèn)規(guī)劃要求。
除有特殊要求外,實驗用房的布局、朝向、間距應保證室內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和自然采光。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筑的抗震設防類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承擔研究、中試和存放劇毒的高危險傳染病病毒任務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建筑或其區(qū)段,抗震設防類別應劃為特殊設防類。
不屬于本條第一款的縣、縣級市及以上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主要建筑,抗震設防類別應劃為重點設防類。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用房的結構形式宜采用框架(剪)結構或鋼結構。
設置實驗用房等的主要建筑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